淄博哪些情况下是必须做引产的?-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淄博哪些情况下是必须做引产的?

来源:天津人流医院  时间:2023-08-23 02:31  点击免费咨询专家

哪些情况下是必须做引产的?引产是指妊娠12周后,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。淄博妇科医院的专家介绍说:引产又叫导产,是指用人工方法促使产妇分娩。是妊娠12周后,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。引产有一定的危害,特别是孕中期引产更是有许多并发症,但是有部分人又必须做引产,那么,哪些情况必须做引产呢?

1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
2、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相关阅读:女性引产后要休息几天?    6个月引产对母体的伤害

3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4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
5、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
6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
淄博妇科医院专家提醒:文章的阐述只是大概,建议您花几分钟时间与在线妇科医生交流,在线专家为您分析症状,帮助您尽早解决疾病困扰!

文章来自 天津人流医院,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天津无痛人流医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上一篇:淄博选择性引产是什么?   下一篇:没有了

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天津无痛人流医院首席专家更多>>

  • 张永宏

    张永宏

    张永宏 内科主治医师.1992年毕业于医学本科临床专业,获...[详细]

  • 张鸿达

    张鸿达

    张鸿达 内科副主任医师.一九七四年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...[详细]

  • 张玉娥

    张玉娥

    张主任是淄博北辰区无痛人流医院妇科科室主任...[详细]

  • 王勇

    王勇

    王勇 中共党员 放射主治医师,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,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