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北辰区孕妇哪些情况下须做引产术-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天津北辰区孕妇哪些情况下须做引产术

来源:天津人流医院  时间:2023-07-21 03:30  点击免费咨询专家

孕妇哪些情况下须做引产术呢?天津北辰区妇科医院的专家给我们做出了回答。

妇女妊娠28周后,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,必须终止妊娠,实施引产手术。这里所谓的“特殊原因”,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:

1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
2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相关阅读:教你学会如何紧急避孕    女人服用避孕药的十原则

3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
4、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5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
6、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,也需立即引产。

天津北辰区妇科医院专家提醒:文章的阐述只是大概,建议您花几分钟时间与在线妇科医生交流,在线专家为您分析症状,帮助您尽早解决疾病困扰!

文章来自 天津人流医院,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天津无痛人流医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上一篇:天津北辰区教你学会如何紧急避孕   下一篇:没有了

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  • 天津无痛人流医院

天津无痛人流医院首席专家更多>>

  • 张永宏

    张永宏

    张永宏 内科主治医师.1992年毕业于医学本科临床专业,获...[详细]

  • 张鸿达

    张鸿达

    张鸿达 内科副主任医师.一九七四年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...[详细]

  • 张玉娥

    张玉娥

    张主任是天津北辰区北辰区无痛人流医院妇科科室主任...[详细]

  • 王勇

    王勇

    王勇 中共党员 放射主治医师,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,...[详细]